只关注重疾90的消费者都会搞错了

时间:2024/1/24来源:本站原创作者:佚名 点击:
这些天看了多家保险公司的上半年的理赔数据,总结出一个很突出,可我们消费者买保险常常忽略的问题:轻症赔付。轻症赔付重不重要?太重要了!因为现在大多数人都会有体检习惯,能够更早发现疾病,及时治疗,而不会像我们父辈那一代拖到大病才发现病入膏肓,一诊断就是晚期,命不久矣。所以导致确诊为轻症的概率大大提高了。36-55岁是集中年龄段。也因为轻症特别重要,现在《重疾新定义》规定都把三种高发轻症列入了统一定义范畴,包含:极早期恶性肿瘤、不典型心肌梗塞、轻微的脑中风。因此看完理赔数据之后,一致的说法是,轻症赔付的概率,比起重疾来只高不低。既然我们为了抵御重疾购买了保险。对于赔付概率更高的轻症,没理由不需要。注释:来自上半年华夏公司的理赔数据什么是轻症?所谓轻症,指轻度重疾,是重疾的早期或轻度的情况我们常见的疾病演变过程(由轻到重),最后昏迷乃至身故。举些例子:如果疾病没有严重到重疾的赔付标准,可以通过轻症赔付。比如上文中的案例,重疾险中对冠心病相关赔付的重疾定义是实施冠状动脉搭桥术(开胸手术)。然而以现在的医疗水平,很多情况下不需要开胸,只需要做微创搭桥手术或者是支架手术。后两个手术,包含在大多数保险公司定义的轻症范畴,是可以通过轻症赔付的。那么高发的轻症有哪些呢?极早期恶性肿瘤或恶性病变(包含不仅限原位癌)轻度脑中风不典型心肌梗塞冠状动脉介入术(心脏支架手术)微创动脉搭桥脑垂体瘤、脑囊肿、脑动脉及脑血管瘤较小面积3度烧伤主动脉内手术值得一提的是,至今为止,25种高发的重疾,行业标准是统一的,每家保险公司的定义都一样。然而,轻症是没有统一标准的,各家保险公司的轻症数量、定义都有一定差异。这也是挑选重疾险中最容易遇到坑的地方,需要我们仔细甄别。然而现在《重疾新规》开始改革(暂时并没有新定义出来),高发的三种轻症都必须统一定义和统一赔付标准。保险产品举例以某款热销的重疾险产品为例:中症赔付50%保额,轻症依次递增30%、35%、40%保额现在重疾险的产品形态非常多样化,以适合市场消费者挑选,按照现在理赔数据的显示,轻症、中症赔付比例是30%-60%比较合理。可是有些老N家比较保守的保险公司中轻症会以附加的形态出现、或者赔付的比例在20%-30%左右、单次赔付、所以对这块有需求的消费者要额外注意。轻症怎么赔付例如主险重疾险的保额是50万,那么发生了轻症赔付30%,即是15万。提前给付与额外给付:提前给付指的是轻症赔付金额占据主险保额,额外给付指的是不占据主险保额。举个例子,重疾险主险保额是50万,轻症赔30%。发生了轻症:如果是提前给付,那么赔付15万后,将来发生重疾需要扣除掉轻症赔付的部分,即50万-15万=35万;如果是额外给付,赔付15万后,将来发生重疾,依旧赔付50万。顺便说一句,现在大陆的热销产品,大多数都是额外给付的。而有些老一点产品,或者香港保险,轻症一般都是提前给付的。赔付次数:有的轻症可赔付多次,有的只赔付1次。赔付次数当然越多越好,但不必刻意追求数量。价格:增加轻症,保费自然高一些的,大约多20%。轻症的隐形福利现在新上市的产品大部分都会有这样的保险责任:轻症赔付后,重疾的后续保费能豁免(只针对有轻症豁免条款的保险)。针对这个保险责任,有些保险公司属于附加条款需要另外加钱,但大部分的新形态的产品都是默认的。需要注意的事项重点来了,敲黑板:第一、个别重疾险的轻症责任保障就不全面缺失高发的轻症,比如缺少“冠状动脉介入术、轻微脑中风、不典型心肌梗塞”,不过后来也改正了,增加了缺失的高发轻症,但是需要朋友们特别注意这一点。有些重疾险把“轻微脑中风后遗症”列为“中度轻微脑中风”,提高了赔付比例,但也要看理赔条件是否宽松。第二、轻症隐形分组有些轻症不分组且多次赔付,表面看起来非常不错,但是条款里有,比如对于“不典型心肌梗塞、冠状动脉介入术、微创冠状动脉搭桥术、激光心肌血运重建术”只承担其中一项责任,如果对这方面比较在意的,一定要仔细查看。如下图三、轻症分组目前大部分的重疾险,轻症都是不分组,而且赔付比例还是递增的,但是还有个别的重疾险轻症还是分组的,这点朋友们也要注意一下。写到最后关于轻症,我们总结一下:轻症让重疾险的理赔门槛降低高发轻症要包含轻症赔付后可以豁免余下保费轻症有那么多好处,然而保费仅增加20%左右,我建议购买重疾险的时候尽量附加上吧
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http://www.dsfwo.com/nnzby/21143.html
------分隔线----------------------------